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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来信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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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印好以后,裴衍把两部寄去了长安。一部给大理寺,一部给文墨斋。驿路走了二十多天。他在包裹的封面上用正楷写了收件人和寄件人。寄件人写的是“桂州州衙”,没有写他的名字。

沈约不知道他寄了,她知道的时候回信已经到了。

第一封信是郑卿的。官函格式,半页纸,墨色淡,和以前一样。

“校注已收,通读一遍,疏议部分与现行校刊本比对,发现版本差异三十七处,其中十九处与本寺所藏开元八年旧本一致。你的三点校注法可用,已安排司直抄录一份存入内部训练档案。此后凡新入职的法曹参军事及录事,均需参阅此件。”

信的末尾没有“好”“谢”之类的字。郑卿从来不写这些。他写的最后一句话是:“旧版差异的第三十二处你标了存疑。我查了本寺的旧写本,用的是当字,不是应。存疑可消。”

沈约看到“存疑可消”四个字的时候把信翻过来看了看背面。背面是空白的。她把信翻回正面,又看了一遍那四个字。

三年前她在条案上为了那个字犹豫了一整天。“应”还是“当”。她写下了两个版本,标了一个问号。问号在三年前的稿纸上干了,现在郑卿告诉她是“当”。

她从隔板上取下第一卷,翻到那一条。问号还在。她拿起笔,蘸了朱墨,在问号旁边写了一个“当”字。然后在“当”字下面标了一行小字:据大理寺旧写本校。写完她把朱笔搁下来。

三年,一个字等了三年才落定。

第二封信是一个她不认识的人写的。信封的纸很厚,是好纸,藤纸,纤维细密,纸面光滑。信封上的字写得工整,每一笔都收得很稳,是练过书法的人写的。收信人写的是“桂州唐律疏议校注编者”。没有写她的名字,寄信人的地址是长安崇仁坊。

信里说??

“先生案鉴。在下姓方,名若水,长安人。家父方守一,太学博士。在下自幼随父读书,略通经史,近年始读律法。去岁于坊间书肆偶见先生校注之《唐律疏议》,通读之下,叹为观止。先生以三点校注法将新旧版本逐条比对,每条附以实际案例及地方适用之差异,此法在下闻所未闻。在下读至《户婚律》关于义绝之条目时,见先生标注存疑二字,深以为然。存疑本身即是一种学问。世间多有以武断充自信者,先生不惮示人以疑,令在下心折。”

信写了两页。她念到第二页的时候放慢了。

“在下有一不情之请。闻先生现居桂州。在下愿往桂州,从先生学律法。在下知此请唐突。先生若不允,在下亦不敢强求。但在下自读校注以来,心中常有一问不得解。律法写在纸上,是死的;律法用在人身上,是活的。死的和活的之间那一段路,先生是怎么走过来的?在下想知道。”

信的落款是“长安方若水百拜”。“百拜”二字写得比前面的字稍大一些,像是写到最后笔力加重了。

沈约把信放在条案上。她看着窗外的榕树。气根垂下来,在风里轻轻地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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