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回信(2 / 2)
查汝所引《户婚律》,无误。便中。
没有人署名。沈约把那张纸边对光看了看,纸是文墨斋裁的纸,墨是文墨斋磨的墨。说明这个人在她交回去的抄件上看到了她的纸边,然后从同一家铺子里买纸、买墨,用同样的方式回了一句。他是在确认。有一个她不知道是谁的人,对她写的东西的回应是“无误。便中”。
沈约把那张纸边夹进她的那卷《唐律疏议》的手稿里面。她开始每天晚上把手稿放在枕头下面。苏伯从来不进她的屋子,但她在门上绑了一根线头。线头每天都好好的。她把线头解下来了。
第三个月。她在案卷里看到了一份比较麻烦的,法条没有错,但执法的人一直在用上个月的税率收这个月的税。沈约没查到具体的条文修正日期,但她记得那个修正令的颁布时间:开元七年,比现在早八年。她把这条法令的原文和颁布日期写在纸边上,附了一句:依开元七年敕令,此条已修正。所引系旧本。
那份抄件交上去之后隔了五天。阿虫从县衙回来,端着中午没吃完的冷馒头坐在灶台边啃。他说老周今天发脾气了??是对一个来送公文的吏员。老周说:县衙的税率本两个月前就该更新了,为什么交上去的抄件里还在引用旧本。吏员说没收到更新命令。老周把沈约写的那张纸边拍在桌上,说你收了三个月抄件,上面白纸黑字写的“开元七年敕令”,你是瞎的还是装的。
阿虫讲完咬了一口馒头。沈约低下头继续抄她手里的经。笔没停,但她嘴角压了好几下没压住。
苏伯每天多裁的那张纸边,沈约有时候用不到。没用的那些她攒起来,压在一本空账册底下。过了一阵子数了数,攒了十三张。十三个她没碰的案子。有些是判词没引错法条,证据链完整,输的人确实该输。有些是法条对但事实不清,案卷里附的证据不够,她坐在抄书铺里看不到更多东西。还有几个是法条引用完全正确,但判词背后有一种她读出来的东西??县官急着下班,证人的口供没问完就盖了印。改法条容易,改一个人的不上心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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