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8你可以记得,但别替我保存(1 / 2)
不归那份争议申请,被系统分到了当天上午九点半。
调解员看见双方名字时,先沉默了两秒。
周砚坐在左边,不归坐在右边。中间隔着一张并不宽的桌子,两个人昨天晚上还一起从山外灯回来,今天一早就因为一张纸正式进入争议程序。
调解员确认了一遍:“申请事项是,周砚未经同意拍摄申请人的手写内容,并拒绝归还纸质原件,对吗?”
“对。”
周砚说:“原件当时压在我桌上。”
不归转头:“所以呢?”
“我在陈述事实。”
“你昨天不是这个语气。”
“昨天没有调解员。”
调解员低头喝了口水,显然已经后悔接这个案子。
“周先生,你是否承认拍摄行为?”
“承认。”
“照片现在还在吗?”
“在。”
“是否愿意删除?”
周砚停了一下:“愿意。”
不归看他。
“这么快?”
“我昨天主要是不想让你抢抽屉。”
“谁抢了?”
“你已经走到我桌边了。”
“那叫拿回我的东西。”
“所以现在走程序。”
调解员抬头:“二位如果需要继续讨论昨天的动作细节,我可以出去五分钟。”
两个人都闭嘴了。
事情其实不复杂。
纸是不归写的,写完留在周砚桌上,不代表自动赠与。周砚可以看见,也不代表可以把内容拍下来长期保存。
至于那张照片,删除就行。
真正卡住的是原件。
调解员问不归:“您现在要求归还吗?”
不归本来张口就想说要,想了想,又问:“如果我把纸给他,是不是以后照片也能留?”
“不是一回事。原件所有权和内容复制权可以分开。”
“那我可以把纸给他,但不让他再拍?”
“可以。”
周砚看她:“你不是来告我的吗?”
“告完不能送?”
“可以。”
“那张纸给你。”
调解员正在记录,笔尖停住。
周砚也没立刻接。
“你确定?”
“确定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你不是想留?”
“我是想留。”
“那给你。”
周砚看了她几秒。
“照片呢?”
“删。”
“行。”
他当着她的面打开手机,删除照片,又从最近删除里清掉。
调解员问:“是否确认?”
不归凑过去看了一眼。
“确认。”
“纸质原件呢?”
“赠与周砚。”
“是否允许再次数字化保存?”
“不允许。”
周砚:“……”
不归看他:“有意见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你什么表情?”
“我在想纸丢了怎么办。”
“丢了就丢了。”
“你写一次挺难得。”
“那你收好。”
调解员终于把结果敲进去。
【申请人自愿将纸质原件赠与被申请人。】
【被申请人已删除未经授权拍摄的数字副本。】
【原件赠与不包含复制、公开、传播授权。】
【双方无其他争议。】
系统问是否结案。
不归点确认。
周砚也点。
从申请到结束,一共十九分钟。
出门以后,周砚说:“满意了?”
“还行。”
“你就是故意试流程吧。”
不归一点没否认。
“有一半。”
“另一半呢?”
“真想让你删照片。”
“你直接说不行?”
“不行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规则刚定。我要看看到了你身上是不是也一样。”
周砚看她。
“现在看到了?”
“看到了。”
“怎么样?”
“不太顺眼,但能用。”
“我问规则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
周砚懒得跟她争。
走了几步,不归又回头:“纸别弄丢。”
“不是说丢了就丢了?”
“我说可以丢,不代表你最好丢。”
“你们现在的语言系统越来越复杂。”
“适应一下。”
这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争议,当天下午却被拿去当了范例。
因为问名簿开始处理以后,类似的问题一下冒出来几百个。
名字能改。
关系能解除。
可过去留下来的东西怎么办?
信。
照片。
聊天记录。
共同账本。
玩家存过的角色语音。
角色保留下来的玩家留言。
有些是系统生成的,有些是真实互动留下的,还有一些双方各有一份。
以前平台处理起来简单得近乎粗暴。
谁拥有账号,谁拥有数据。
角色侧的记录属于角色资产包。
玩家删除账号时,可以连带清理。
角色重置时,也可以一键归零。
现在全不能这么算。
第一起正式争议来自楚棠。
她和原玩家P-5310有四年聊天记录。
两个月前双方已经停止联系。
玩家申请删除自己账号下全部历史会话,不想再保留。
楚棠不同意。
理由:
【那四年也是我的。】
客服最开始差点把问题转成“共同数据需双方一致后删除”,好在这次有人先看见了。
周砚问:“他删自己那份,为什么要她同意?”
工作人员说:“因为是共同会话。”
“她那份会跟着没吗?”
“旧结构里是同一个数据对象。”
“那就先拆。”
“技术上需要时间。”
“需要多久?”
“三天。”
“那三天以后再删。”
楚棠那边同样重新问。
她想保留自己的会话记录。
可以。
但她不能因为自己想留,就强迫P-5310继续在个人账号里保留副本。
双方最后得到两个选项。
P-5310删除个人可见记录。
楚棠保留属于自己的历史副本。
系统审计库只保留最低必要的争议校验信息,不再给任何一方作为日常回看入口。
玩家看到结果以后,只问了一句:
【她还能看?】
客服:
【可以,看她自己保留的版本。】
【那里面也有我说的话。】
【是。】
【我能要求删吗?】
这就麻烦了。
不能简单说“不行”。
隐私不是因为一句话曾经说给别人听,就从此彻底失去控制。
但也不能反过来规定,一个人只要后悔,就有权进去把别人记忆和记录里属于自己的部分全部抹掉。
最后规则拆成了三层。
私人留存,可以。
未经同意公开,不行。
涉及高度敏感信息、现实身份、定位、医疗、财务等内容,原始提供者可以提出限制传播、遮蔽或删除特定信息的请求。
可普通的“我当年说过什么”“我当年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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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过你”“我当年骂过你”,不能因为现在关系结束,就强制另一个人假装没发生过。
P-5310最后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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