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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亲我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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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去的路上,路过一处街边球场,路朝看着看着,手就痒了。

“要不你先回去吧?”他转头对孟炎朗说。

知道他想玩,孟炎朗也没拦着:“你玩吧,我去找个地方停车。”

路朝自然没有异议,也不知道他怎么跟人说的,三言两语,就轻松地加入了战局,孟炎朗停好车,便站在场边看路朝打球。

年轻那会儿,孟炎朗也是喜欢打篮球的。只是后来事务越来越忙,别说打球,连健身的频率都一减再减。这会儿看着一群年轻人抱着球在灯光下肆意奔跑碰撞,肆意大笑,他沉寂许久的心,似乎也跟着年轻了几分。

球场上的路朝完全是另一副模样,竞技类的运动,向来是男生们实力的比拼,更何况路朝本就是胜负欲极强的人。

他球技本就不错,上场没多久,就引得场边看热闹的人连连叫好,听着那些欢呼,他打得更起劲了,偶尔进了一个漂亮的球,他自己得意之余,还会忍不住往孟炎朗站的方向瞟一眼。

“兄弟,那边那位是你男朋友?”许是他往那边看的次数实在太多,一起打球的哥们儿忍不住调侃道。

“你想多了。”路朝回头看了孟炎朗一眼,想也没想就否认。

“不是你男朋友,你打得那么起劲干什么?一进球就看他。”这群人彼此都熟,谁要是带了对象来,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让几分,好让那人在对象面前出出风头,看路朝每进一个球都目光灼灼地望向场边那人,意气风发得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,也难怪人家误会。

当局者迷,其实路朝自己都没意识到,他就像雏鸟会把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当成妈妈,在这个全然陌生的世界里,他对孟炎朗,有一种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放松和依赖。

路朝打了几把,过足了瘾,才带着一身汗下场,朝孟炎朗走去。

“走吧。”孟炎朗看着他,手里还拿着他那件外套,也没说要还给他。

晚风清爽,吹散了一身的燥热,城市的夜景繁华如织,霓虹倒映在车流里,跟路朝原本的世界也没什么两样。

那一瞬间,路朝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,说不上来是什么,就像平静的湖面突然咕嘟咕嘟冒起几个泡泡,又一个接一个地炸开。

也许是因为两人曾肌肤相亲,做过最亲密的事,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,孟炎朗对他而言,终究是个特殊的人。也正因为如此,只有跟孟炎朗待在一起的时候,他想回去的心,才没那么迫切。

两人并肩走到一处灯光昏暗的路段,晚风骤起,吹得衣摆猎猎作响,路朝听见孟炎朗说:“起风了,把外套穿上吧。”

很平常的一句话,可路朝却觉得,这一刻的孟炎朗,看上去格外顺眼。

他鬼使神差地伸手,一把按住孟炎朗的后颈,倾身上前。

“路朝!”孟炎朗惊疑地叫了一声,可片刻之后,两片炽热的唇便带着滚滚热浪覆了上来,将他满腹的疑问尽数吞下。

这个突如其来的吻,意外地温柔。唇齿间没有往日的横冲直撞,反而带着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,分开时,路朝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拇指正贴在孟炎朗的唇瓣上,轻轻地,无意识地摩挲着。

他盯着对方,目光炽热。

唇瓣再次相贴时,两人都沉溺其中,好在孟炎朗尚存一丝理智,哑着声音推开他:“先回去。”

这句话让路朝猛地回过神来,他尴尬地松开手,不自在地咳了一声:“……走吧。”

经过这一遭,他身上莫名地燥热起来。那件外套,他到底还是没穿,就这么一直搭在孟炎朗手里。

翠竹园地段繁华,周围的商场饭店都离得不远,可正赶上晚高峰,回去的路上堵了许久。

一路上,路朝都在后悔刚才的冲动,不明白自己怎么跟中了邪似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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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,主动去亲孟炎朗,最后,他把这一切归结为:他太想早点完成任务,早点回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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