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6整改(1 / 2)
异能中心的信息泄露事件已经调查清楚了,所以应上级要求,635所开了一个会,组织认真学习和讨论超管会安全监察处的通报:
“关于异能中心数据泄露事件的问责处理情况通报
各有关单位:
近期,超管委安全监察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,对异能登记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异能中心”)工作人员违规访问、保存并转卖公民个人信息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。
一、事件概述
经查,异能中心数据管理科员工赵某某、信息登记窗口聘用人员钱某某,违反《超自然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,利用职务便利,多次私自访问并下载异能者登记数据库中的个人信息(包括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异能类型与等级、住址等),通过非法渠道转卖给外部人员,获取不正当利益共计人民币十八万元。
上述信息被转卖后,部分流入“无上古尊”邪教组织手中,导致多名异能者被精准锁定并遭遇绑架、非法拘禁,对公民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。
二、处理结果
赵某某、钱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,已移送司法机关,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依据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三十九条、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,决定给予赵某某、钱某某开除处分,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。
异能中心数据管理科科长孙某某,对本科室人员长期违规操作失察失管,负有直接领导责任。依据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三十九条,给予孙某某撤职处分。
异能中心分管副主任李某某,对分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重视不够、督促检查不力,负有主要领导责任。依据《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第五条,给予李某某记大过处分,并调离现岗位。
责令异能中心向超管委做出深刻书面检查,并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安全整顿。
三、原因剖析与教训警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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