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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年轻三十岁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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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人在附近临时找了一个旅馆休整一番,期间,马浩哲还专门问了问自己的骑手朋友们,得知赵毅千并没有骗他们,这才决定带上他。

于是天还未亮,一行人就上了路,待到赵毅千家门口马浩哲刚要下车瞧瞧,便被黑暗中窜出来的赵毅千挤进了车里。

他没有打伞,只戴了一顶灰色的鸭舌帽,帽顶被雨打湿变成了更灰的颜色,他背着一个小包,衣服也换了一件新的,长长的袖口正好遮住了他的手腕,使得他看上去像是一个拥有双手的正常男性。

“嗨,我说,一千块,你别挤我啊,你看你这小身板,挤得过我吗你就挤?”马浩哲慢吞吞往里面挪了挪,给赵毅千让了点位置。

赵毅千没有吭声,却抬起胳膊堵在了鼻子上,他坐的地方是马浩哲之前放脚丫的位置,一落座,便闻到了一股酸酸的臭脚味。

“我说,你就在大鱼县,干嘛不自己走到青檀去,反正挨得这么近。”马浩哲问道。

“你还说你来过这里,你知道大鱼县有多大吗?它下面还有七个镇,两个乡,二百多个村。从我家店去到青檀,开车最短也需要一个半小时,换成走路,大概需要一天,我受了伤,身体也不像你这么壮实,怎么走过去?”赵毅千愤愤说道。

“照这样,你去了青檀也什么都做不了,白费这功夫干啥?”马浩哲嚷嚷道。

赵毅千冷哼一声,没有回答他的问题。

林萤转过头看了赵毅千一眼,就见他一直在望着车窗上的雨痕,“赵毅千,你是要加入那些势力吗?我记得你的脚进化了,你不怕他们把你体内的‘灵珠’挖出来?”

“对啊!你去能干啥啊,那不就是羊入虎口,鱼游釜中,自个找死吗?”马浩哲用胳膊肘撞了赵毅千一下,又被对方推开。

“我……”赵毅千停顿了几秒,而后说道:“我想拼一把,哪怕是死。”

林萤靠在椅背上往斜后方看去,赵毅千的脸是白的,鬓角是湿的,眼神却仿佛含着一团火焰。

赵毅千说,昨天晚上有一队人来他们家饭馆吃饭,其中有人说,那些人疯狂收集灵珠,不是因为灵珠难得,而是因为灵珠可以移植到人的体内,使没有进化的人获得进化的能力。另外一个人说,移植有很大的风险,有一个人就是在移植后爆体而亡。然而后者的话没有激起任何波澜,大家又被其他人讲述的事情吸引了去。

现在,不止青檀,全球范围内出现了许多寻找灵珠的组织,大多数只是寻找进化的动物掏取灵珠,然而也有一部分人将目光锁定在了进化者身上,试图杀死进化者,获得对方的灵珠。从第一桩灵珠买卖到现在,经过了一个多星期的发酵,各地也多了许多民间组织,甚至还有专门鉴定灵珠功效和价钱的。

不过,尽管对灵珠的看法不尽相同,但大家都有一个共识,那就是人体内的灵珠是最上乘的,远比从动物体内拿出来的要值钱。

“昨天,有一个老富翁给自己的体内移植了一颗灵珠,当天下午,他的白头发就变成了黑色,皮肤也从皱巴巴变得光滑,整个人像是年轻了三十岁,原本他的下肢已然瘫痪,就因为移植了灵珠,现在竟然能健步行走了。听说他为了感谢卖他灵珠的势力,直接将价值近一个亿的黄金赠给了对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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