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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第041章 韩砚落字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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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砚的笔悬在旁注栏前。

旁注两个字很小,挤在验状正本右下角,像一条临时挖出来的窄沟。正本写人死因,旁注写疑处。正本能押人,旁注只能等人回头看。

可很多时候,没人回头。

罗直被差役架在案桌前,手腕已经按到印泥旁边。红泥湿亮,像一小摊没凝住的血。

“不写,就按原验状走。”裴肃说。

他的声音仍旧平稳。

案桌上已经有三样东西互相压着。

删改后的验伤半稿。

姚春生尸体初录。

罗直与死者争执的口供。

三张纸都不完整,却足够把一个活人推到画押处。

韩砚看着林晚,低声问:“这句话写下去,算谁说的?”

林晚没有立刻回答。

她想说算她说的。

可李玄已经走到她身侧,声音压得极低:“不能。”

林晚转头。

“为什么?”

“林晚验尸四个字一旦入正本,不止罗直会被它压住。”李玄看着案桌,“闻鸢私藏原稿,韩砚誊写旧话,姚春生转抄残句,都会被补成一条伪验链。到那时,裴肃不需要证明你错,只要证明有人借你的名改过验状。”

“那就让他们继续用半句?”

“先让韩砚写所见。”

“然后让他替我担?”

李玄没有回答。

他的目光落在韩砚握笔的手上,停得太短,又移开得太快。

林晚喉口一紧。

她看向韩砚。

韩砚听见了。

他握着笔,手背绷得发白,却没有退。他也许早就知道自己会被推到这里。杜衡案里,他怕一张墓志旧稿牵连父亲;现在,他要在一份验状旁边写下可能牵连自己的字。

“写所见。”林晚说。

韩砚点了一下头。

“怎么写?”

她把每个字都咬得很冷。

“颈侧受压、后脑撞击、死前争执,可记为所见。不可据三者互证死因。腰侧短平压痕、湿灰、指甲纸屑待复核。未明纸屑来源前,不得据口供定罗直推杀。”

韩砚落笔。

第一笔下去,罗直母亲哭声停了。

第二笔下去,裴肃身边的小吏把头抬了起来。

韩砚写得很稳。

稳得像在给自己钉一枚钉。

写到“不可据三者互证死因”时,他故意把“不”字最后一笔收得短些,短到不破格式,却足够让懂他字的人看见。

林晚看见了。

那是他给这句话留下的骨刺。

裴肃也看见了。

他没有阻止。

他等韩砚写完,才把纸往自己面前挪了一寸。

“韩小郎君字好。”他说,“可惜放错了栏。”

韩砚抬头。

裴肃对小吏道:“前半句入正本。颈侧受压、后脑撞击、死前争执,均与口供相合。后半句列疑项,待复核。”

林晚往前一步:“我说的是不能互为因果。”

“所以列疑项。”裴肃道,“疑项不压定性。正本要先写可确定的事实。”

“你在调序。”

“我在归类。”

他把“归类”两个字说得很轻,像这只是案牍房日常最无害的动作。

那两个字一落下,韩砚刚写出的限制条件就被挪到后面,“不能据口供定罗直推杀”也被压成一条以后再看的旁注。

它落到罗直身上,就是先把手按进印泥。

落到闻鸢身上,就是逼她承认手里有原稿。

落到韩砚身上,就是把一笔旁注写成伪造验状的口子。

罗直的手腕再次被按住。

“我没推他。”罗直哑声道。

裴肃看都没有看他。

“你可以不认杀。”他说,“先认争执、推搡、同在现场。其余待核。”

先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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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其余待核。

林晚听见这四个字,背后发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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