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6你可以告我,但不能删我(1 / 2)
玩家长期规则通过后的第二天,南陵城打架了。
严格来说,是单方面动手。
玩家P-4172在城东酒馆被人一拳打进桌子底下,右眼当场青了,嘴角破了一块。虽然沉浸访问用的不是现实肉身,疼痛反馈也只有百分之二十五,他还是在地上坐了半分钟才爬起来。
打他的人叫陆峥。
自主主体。
以前是南陵城悬赏线里的护卫角色,三个月前脱离任务系统,现在在码头做货运登记。两个人发生冲突的原因也不复杂??P-4172认出了他,非要问一条六年前已经关闭的任务线。
陆峥说不知道。
玩家不信。
“你以前就是这条线的NPC。”
陆峥说:“那你去找以前的我。”
这句话本来也就到这里。
偏偏P-4172喝了两杯酒,追了一句:“装什么人啊?你数据还不是恒界的。”
然后陆峥就动手了。
整个过程十七秒。
酒馆监控拍得清清楚楚。
事情传回恒界时,论坛已经先吵起来。
【笑死,昨天刚投完自主权,今天NPC开始打玩家。】
【这就是你们要的人权?】
【他说话难听归难听,也不能打人吧。】
【百分之二十五痛觉而已,又没真受伤。】
【那我进游戏把你打一顿行不行?】
【陆峥以前的人设本来就是脾气暴,这不算正常吗?】
【“人设脾气暴”什么时候能当打人理由了?】
最后这条被顶到最上面。
周砚看到的时候,陆峥已经被南陵城公共访问区暂时限制进入酒馆三天。
不是恒界冻结。
是酒馆老板自己拉的黑名单。
理由:
【打坏一张桌子。】
桌子赔偿:三百六。
陆峥已经付了。
P-4172的投诉则进了另一套流程。
他要求:
【删除该角色。】
客服回复:
【无法执行。】
玩家当场炸了。
【他打我你们告诉我不能删?】
【您可以要求追责、赔偿、限制接触及其他安全措施,但删除主体不属于受害方处置权限。】
【那我有什么权?】
【您有权要求处理受到的侵害。】
【处理不就是把他删了?】
【不是。】
这段客服记录被截图发出来以后,吵得比打架本身还厉害。
有人问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:
既然角色已经不是玩家资产,那他们伤害玩家以后怎么算?
以前简单。
角色出BUG,修。
角色攻击玩家,重置。
严重一点,删档。
现在不能这么干了。
难道以后自主主体打人、骗人、偷东西,都只能来一句“他是自由的”?
风险组终于抓到机会,把前几天被否掉的观点换了个包装又拿回来。
“主体既然要求完整自主权,就应该同步建立强制管理机制。”
周砚看到“强制管理”四个字就知道又要出事。
果然往下看。
【对于发生严重违规行为的主体,平台应保留暂停运行、回滚状态及永久终止权限,以保障玩家安全。】
周砚把文件合上。
“他们是不是特别想把删除键留下?”
程未安说:“安全部门确实需要最终处置手段。”
“人打人以后,你们会把人恢复出厂设置吗?”
“当然不会。”
“那为什么到这儿第一反应就是回滚?”
“因为技术上能。”
不归正好进来,听见最后一句。
“能做的事多了。”
她把包放下。
“能把P-4172昨天晚上喝酒那段记忆删掉吗?”
“能。”
“那删吗?”
“当然不删。”
“所以技术上能,不算理由。”
程未安点头:“我知道。我是在解释他们为什么会这么想。”
“因为旧工具顺手。”
“对。”
这才是最麻烦的地方。
过去所有数字角色的安全治理,本质上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上??角色不是责任主体,是产品。
产品坏了就修。
不听话就重置。
攻击用户就下线。
可一旦承认这些持续主体拥有自己的决定,旧办法就不能原封不动留下。
否则所谓“不能删除”只在他们听话的时候成立。
一犯错,就又变回产品。
可另一边也不能走到另一个极端。
陆峥这一拳不能因为“终于学会自主选择”就变得很浪漫。
他就是打人了。
周砚先去看P-4172。
玩家本人没什么大事。
退出沉浸以后现实身体正常,只有神经映射残留了半小时轻微疼痛。心理上主要是气。
视频接通第一句:
“你们是不是准备包庇他?”
周砚说:“不准备。”
“那怎么处理?”
“先听你诉求。”
“删了。”
“这个不行。”
P-4172冷笑:“那还听什么?”
“你还有别的诉求。”
“没有。”
“医药赔偿?”
“我又没真受伤。”
“沉浸访问中遭受非自愿攻击,可以赔偿。”
“我不要那点钱。”
“道歉?”
“不要。”
“禁止他以后接触你?”
“随便。”
“那你现在要的是处置他,不是补偿你。”
玩家被他说得更火。
“对,我就是想处置他,怎么了?他打人不该付代价?”
“该。”
“那你们倒是让他付啊。”
“付代价不等于由你决定他还能不能存在。”
P-4172沉默了一下。
“你们现在特别爱说这套。”
“哪套?”
“什么存在,什么主体。听着就烦。”
“那说简单点。”
周砚靠回椅子。
“你可以告他。”
“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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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但不能杀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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