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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愿主还活着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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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若旁名使用者尚需续期,原主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取回。】

赵延青借的是一年。

顾闻川用了八个月。

按理说,剩下四个月应该归回原主。

可后面的记录写着:

【原主于借名后第五个月失踪。】

【姓名转无主。】

【余期收归会馆。】

沈蘅站在旁边:“人呢?”

没人知道。

档案上没有死亡证明,也没有离馆记录。赵延青像从借出名字那一天起,就慢慢从所有资料里消失了。

顾闻川盯着那张纸:“我没见过他。”

“你当然不用见。”唐婧说,“你借的是名字。”

“药费确实给了。”

“我没说没给。”

唐婧把那份契放到一边,重新标注:

【初始交易存在本人同意。】

【续期及姓名处置待核。】

没有因为赵延青后来失踪,就把最初那份自愿也一起抹掉;也没有因为他收过药费,就默认后面发生的一切都算他自己认。

第二张姓名条被取下来。

第三张。

有些人主动卖过旁名,有些是在还不上债后被迫抵进愿社,还有几个人根本没有签过任何借名契,只因为家人曾在承仪会馆许愿,姓名便被归进了“可代偿资产”。

一百三十二份,不是同一种情况。

顾闻川最初还会解释两句,后来便不说话了。

唐婧翻到第十七份时,忽然停下:“这一张你用过多久?”

顾闻川看了一眼名字。

“忘了。”

“再想。”

“应该不到一个月。”

这次的原主是个女人,叫周?。

借名记录只有十九天。

可她没有拿钱,也没有许愿。

来源栏写的是:

【家属赠予。】

赠予人是她丈夫。

男人在承仪会馆求一份外派差事,愿价是“家庭中一项暂时不用的身份”。他选择了妻子的名字。

因为周?刚生完孩子,很长时间不会出门工作。

系统认定,她的社会姓名暂时闲置。

沈若微看见这行字,脸色一下沉了。

周?本人从头到尾没有签字。

十九天后,顾闻川停止使用这个名字。可周?重新出现在户籍记录中时,名字已经和她对不上了。

医院叫她“某某母亲”。

婆家叫她儿媳。

丈夫叫她老婆。

所有人都知道她是谁,却没人再完整叫过一次周?。

档案最后只留了一句:

【原主姓名自然失活。】

唐婧把纸放下:“自然?”

顾闻川没说话。

“你们还挺会给自己省责任。”

“这套分类不是我做的。”

“你用的时候没问。”

顾闻川终于抬头:“对。”

唐婧原本还准备说什么,反而被他这句堵住了。

顾闻川看着那张已经发脆的姓名条:“我当时只看剩余时长,不看来源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看了也不会不用。”

这句话比辩解难听得多,却是真的。

九十七年的前二十年,他还会记得自己拿过谁的名字。后来名字太多,愿社又把所有来源整理成“自愿”“闲置”“无主”“转赠”几个词,他只需要知道能用多久。

至于一个名字为什么会闲置,他不问。

谁把它转赠出来,他也不问。

神簿没有因为他的承认立即判什么,只把这一句话记进了应诉记录。

【延续受益人承认:明知来源可能存在争议,仍持续使用。】

顾闻川扫了一眼:“这东西还挺会记。”

谢明烛道:“你不喜欢,可以少说。”

“晚了。”

“确实。”

他看了她一眼,竟然没生气。

一百三十二份姓名不可能今晚查完。唐婧先把存在原始记录的四十七份单独封存,剩下的按来源分组,联系得到原主或后人的,交给调查人员继续核实。

系统还想按照“有效使用时长”直接折算顾闻川该还多少寿命,被谢明烛划掉了。

“寿命没法这样还。”

【既得利益需要返还。】

“人家丢的是名字,不一定想拿你几个月寿命。”

【若原主已死亡?】

“找到记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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