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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1皇帝???治??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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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

皇帝召集立法院,命其、、停、及解散。

第八

皇帝保持公共之安全或避免公共之厄,因急之必要,在立法院休期,布可代法律之行政令。

前行政令,於下次期提出於立法院。若立法院不承,行政院公布行政令此後失其效力。

第九

皇帝行法律,或保持公共之安秩序及增臣民之幸福,或使必要之行政令。但不得以行政令更法律。

第十

皇帝定行政各部之制及文武官吏之俸,任免文武官吏,但在本法或其他法律有特例者,各依其。

第十一

皇帝之最高。

第十二

皇帝定之制及常兵。

第十三

皇帝行宣、媾和、及各。

第十四

皇帝宣布戒。

戒之要件及效力,以法律定之。

第十五

皇帝授爵位,章及其他典。

第十六

皇帝行大赦、特赦、刑及。

第十七

置政官,依《皇室法》之定。

政官奉皇帝之命,行使大。

他看到,心中已有了。份法的容,疑示出一恢君的家正逐重建秩序。

肖克尼拉的眼神一微光。他心暗暗想著:「位皇帝……或真的成了一正常人。但是真的……」

他上文件,手奉皇室事局,神色依重。

片刻沉默之後,他提出一新的求:能否拜太上皇帝。

子後,略一沉吟,即吩咐:「去太上皇帝。」

立刻身而去,大殿再度陷入默。肖克尼拉立原地,心中翻著多猜期待。

分後,回,神情恭,著一抹憾。他躬身:「太上皇帝陛下身不,不方便接。」

句令大殿空凝重起。

肖克尼拉眉微,心中升起一新的疑。然而,他抬眼望向眼前的皇帝皇后,看到的是毫破的,除了乾德斯身不的消息得突兀,其一切都可挑剔。

他於深吸一口,恭敬而慢:「那,陛下,我先了。」

子微微,艾娜神色依端。

肖克尼拉身,步在石板地面。他的背影去,而大殿中依充著那份厚重穆。

殿的石在逐於暮色之中,旗的影子被晚撕扯,地拖曳在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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