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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3民法的定稿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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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第四的落幕,入了最後一重。葛梁翻新的面,朗宣:「第五:承。」

他的音再次在空的殿堂起,著毅不失平的律。他有逐一解其中的,是沿著文逐句,但字行的仍而易。《邦民法》相比,一最突出的不同,在於所有有性限制的字眼,都被有意地清理改造。

「兄弟」、「姊妹」不再列,而是合「相同直系血之平」(sibling),以一中性的涵所有。

「父」、「母」一律改「直系血」(parent),呼不再依附於性,而是基於血分。

其所有有性特徵的字句,也一依照《皇室法》的加以整,保持一致性。

委端坐著,注地。然看似大,但上有引起任何人的抗。大乾在改革的程中,已逐了以中立、去性化的用社制度。做法不符合代的潮流,也符合政未社的想。

朗完,空中沉著一的默契。有任何提出,有任何委要求。意味著大乾的《民法》自此定成形。

剩下的,就是技性的步。科克所掌控的法人司法服事所,接手份通的草案,把它化正式的法律文本,完成最後的立法程序。

在一刻,坐在的人心都很清楚,他正共同一部新的法律,在史的河完成定稿,成大乾社秩序的基石。

散後的昏,殿廊而。厚重的窗半掩,透隙落的光把皇帝公室映照得著一抹暖穆的金色。子葛梁走公室,然後上,外的喧逐隔,只剩下安的室空。

子靠在椅背上,指尖敲了敲桌面,眉著深思。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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