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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三四章 背叛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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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确实是火器,是火铳的打击和**的轰炸。

在慕容垂和李徽的君子协定之中,包括了李徽为慕容垂的兵马提供部分火器的内容。当然,李徽不可能提供给慕容垂大量的火器,只是象征性的提供一些火铳**和攻城用的**包,数量也及其有限。

迄今为止,东府军一共提供过三批火器和**给慕容垂,最后一次提供还在七月中,这之后便再也没有提供了。原因很简单,因为七月里李徽已经意识到谢玄的北府军有北上进攻邺城的意图。李徽可不希望慕容垂拿着自己提供的火器对北府军进行打击。

到目前为止,三次提供的火器数量有限。其中劣质火铳一百五十支,都是东府军已经淘汰的即将报废的火铳。陶制**提供了也不过六千枚。那是鉴于慕容垂在攻克邺城之后,兵马一度极度缺乏兵刃盔甲,在面临翟辽叛军和苻丕的兵马联合进攻之时吃了多次苦头。所以,李徽决定给他们一些**,让他们在野战之中能够抵挡敌人。

至于**包,数量更是有限的,提供的不过百余包,主要是攻城开山之用。李徽希望鼓励慕容垂攻入太行山,进攻壶关。在山地险要之处攻城,**包可以提供给慕容垂的兵马一些敢于进攻的信心。

除了这些,便只有一些普通的火铳**和一些竹筒**了。

慕容楷索要过多次更好的火器和更多的**,都被李徽拒绝。至于当初慕容楷亲眼目睹的可轰击上千步距离的青铜炮和炮弹,更是多次请求无果。李徽怎会允许这样的大杀器落入他们手中。

其实,提供火器给慕容垂的做法并非是李徽的失策或者是被迫为之。看似是满足慕容垂等人的需求,让他们拥有了火器的打击能力。但换取了慕容垂对于青州四郡和北徐州被李徽占领的默许,光是换得这些,便已经是不吃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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